ETF 期权合约要素详解

一句话:境内 ETF 期权是欧式、到期日行权、实物交割;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,合约单位 10000 份,最小报价 0.0001 元。下表逐条采自上交所《上证50ETF期权合约基本条款》原文。

合约基本条款(上证50ETF期权)

要素规定(原文)
合约标的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(“50ETF”,代码 510050)
合约类型认购期权、认沽期权
合约单位10000 份
到期月份当月、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(共 4 个月份)
行权价格9 个(1 个平值、4 个虚值、4 个实值)
行权价格间距3 元或以下为 0.05 元,3 至 5 元(含)为 0.1 元,5 至 10 元(含)为 0.25 元……
行权方式到期日行权(欧式)
交割方式实物交割(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)
到期日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(遇法定节假日顺延)
行权日同合约到期日,行权指令提交时间 9:15–9:25、9:30–11:30、13:00–15:30
交收日行权日的次一交易日
最小报价单位0.0001 元
申报单位1 张或其整数倍

几个关键点的解释

欧式 = 只能到期日行权。这意味着到期前你只能通过卖出平仓来了结持仓,不能提前行权;真正"行权"发生在到期日。

实物交割 = 真收/付 ETF 份额。认购方行权后买入 ETF、认沽方行权后卖出 ETF,交收在行权日次一交易日完成。若不想实物交割,通常在到期前平仓。

涨跌幅限制按公式计算(非固定百分比)。认购、认沽各有最大涨幅公式,最大跌幅约为标的前收盘价的 10%:

认购最大涨幅 = max「标的前收盘价 × 0.5%,min(2×标的前收盘价 − 行权价, 标的前收盘价) × 10%」
认沽最大涨幅 = max「行权价 × 0.5%,min(2×行权价 − 标的前收盘价, 标的前收盘价) × 10%」
认购/认沽最大跌幅 = 标的前收盘价 × 10%(完整口径以交易所原文为准)
以上为上证50ETF期权合约条款;其他品种(300ETF、500ETF、创业板、科创50 等)结构相同但具体参数可能不同,且条款会随公告调整。实际以上交所/深交所最新合约条款为准。

数据来源:上海证券交易所《上证50ETF期权合约基本条款》—— sse.com.cn 合约基本条款

常见问题

Q:ETF 期权是欧式还是美式?

境内 ETF 期权是欧式:只能在到期日行权(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,遇法定节假日顺延)。

Q:一张合约对应多少份 ETF?

合约单位为 10000 份,即一张合约对应 10000 份标的 ETF。发生除权除息等情形时,合约可能被调整。

Q:期权到期怎么交割?

实物交割:行权后真实交收标的 ETF 份额(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),交收日为行权日的次一交易日。

Q:最小报价单位是多少?

0.0001 元;申报单位为 1 张或其整数倍。